关于李景旺、彭子燊开除校籍处分的决定
时间:2021-05-13 11:31:46
广东理工学院国际商学院
学工办〔2021〕10号
关于李景旺、彭子燊开除校籍处分的决定
学工办〔2021〕10号
关于李景旺、彭子燊开除校籍处分的决定
经查实,开学至今,2019级环境工程专业李景旺、彭子燊累计旷课超过60节,并且2019级环境工程专业李景旺、彭子燊在留校察看期间依然继续旷课。
根据广东理工学院国际商学院《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第六条,经研究,决定给予李景旺、彭子燊以开除校籍处分。
以上处分决定,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家长。
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,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学院纪律,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。
根据广东理工学院国际商学院《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第六条,经研究,决定给予李景旺、彭子燊以开除校籍处分。
以上处分决定,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家长。
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,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学院纪律,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。
广东理工学院国际商学院
学工部
主题词:发文 处分
报送:各年级、系、后勤、保卫
广东工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
广东工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